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受许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合法的法人或自然人;
拥有必要的经营资源,包括资金、场地、人才等;
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
除法定条件以下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认可鹏城
珠宝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及遵守企业规则;
有强烈的品牌经营意识及具备良好的商业素质;
商业信誉良好,重合同守信用;
店铺营业面积;独立店铺80平方米以上,店中店40平方米以上。
加盟需提供之资料
鹏城珠宝有限公司加盟申请表;
申请人营业执照及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拟定
专卖店租赁合同(自有物业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拟定专卖店平面图;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商品采购、配送与销售
为了确保公司品牌,受许人必须在特许人工厂采购镶嵌类
饰品并达到合同年度购货指标;
商业全部以展厅现货的形式优先给受许人;
受许人购货实行一口价(包括自营店),倍率由特许人制定,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向特许人提出倍率申请;
所有滞销商品,可按比例调换;
受许人以合理原因而终止合同,其全部库存按当日国内(
黄金原料、铂金原料、
钻石裸钻、
翡翠)的价格九折回收;
商品一配送,受许人承担常规配送费用。
货品结算与报税
受许人独立核算,自行报税和申领发票;
所有货品,款到发货,受许人不得赊销;
首批货款于签定特许经营合同之日支付。
租赁、证照办理与费用
受许人租赁店铺,特许人进行设计、
装修(费用按最低成本价由受许人支付);如因特殊情况,特许人不能实施装修施工的可由受许人自行寻找具有一定资质的施工队进行装修施工(特许人派员进行施工监理,监理费用由受许人承担),但必须严格按照特许人提供的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图纸设计费由受许人承担。
店铺租赁合同、备案、消防报批等事项与特许人无涉,受许人自行办理;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设立、年检、变更由受许人办理,费用由受许人支付;
受许人承担证照,证件不齐而强行开业之风险。
专业设备与
办公用品费用
营业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受许人自行采购,特许人也可以市场价供应;
专业设备由特许人原价供应;
电脑、电话、传真机及收银设备由受许人自行添置。
人员编制,培训与招聘
店经理1名,助理1-2名,收银员1名(自行收银店铺)店员5人以上。员工招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仪态端庄,积极上进(独立店铺建议店员男女比例为:1:3);
开业前后,必要时特许人派员驻店辅导培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许人支付;
开业前员工进行3-7天强化培训,内容:军训、礼仪规范、商品知识、珠宝鉴别、企业文化等。